
作者:魅冬更新时间:2024-08-27 03:50:41
肉书屋金牌榜推VIP.10.31完结,当前被收藏数:1734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很多年前,大叔将我捡回来时,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也像阿邵那般,痴傻,不懂得言语。引子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那日我拿着绣品外出去兜售,回来时便瞧到了他,那叠得极高的死人堆中,唯独他还活着。若非他被人堆护得极好,也活不到我路过。谁也不知道阿邵原本叫什么,我捡回他时,他身上有块玉,上头刻了个邵字,故而叫他阿邵。隔壁的喜儿帮我从市集带了些绣线回来,她指着呆坐在旁的阿邵与我说道:秦姐姐,你就算养只猪都比他强,好歹猪肉还值点钱呢,可他却每天只知在那坐着,什么也不干,那么个大男人竟是靠你养着,当真白费了那张漂亮的脸儿。喜儿不喜他,又觉得他与我这未婚女子呆在一起不好,所以很是挑剔。我但笑不语。这儿乡下地方,只有勤劳能干的好儿郎才入得了姑娘们的眼界,像阿邵这种唔,像他这种干不了活的,被挑剔那也是正常的。喜儿与我话了几句家常便走了,她走后,我捻着新买回来的绣线开始做些活计。我素来讨厌刺绣,然,为了生计,再讨厌的,我也会忍。自小到大,我别的本事学得不怎样,倒是那忍字,时时刻刻记在了心上。晚餐时,我做了苦菜汤,配几个红薯。不知为何,阿邵极爱这种苦菜汤。这种汤其实十分苦,即使兑许多水,仍是苦涩不堪,加之我熬汤素来不爱兑太多水,那苦味可想而知。我从前也是不吃苦的人,在这地方落了脚后,入乡随俗,再苦也喝得面不改色。倒是阿邵,一个连猪圈都不曾见过的人,第一次喝这种汤时竟也能面不改色。 一里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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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的人,但有时他却更羡慕他的弟弟——他从不曾像弟弟那样,从母后身上感受到娇宠。 有时他会想,若他晚一年出生,当个弟弟,现在腻在母后身上撒娇的人约莫是他了吧? 他的脑海中忽又想起牙牙学语开始,母后告诫了他数年的话:身为未来的王者,他必须强大。 在外头徘徊了小片刻,年少老成的秦徵最终还是重新迈出步伐,走向他的母后和弟弟。 【2】 即便是被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皇子,秦珩一年到头也无法出宫几次,若私自出宫,被抓住是要受罚的。遗憾的是正当他鬼鬼祟祟正要溜出宫时,被抓了个正着,而抓住他的人正是他的皇兄——太子秦徵。 和秦珩的跳脱相比,秦徵在世人眼中是最守规矩的,一举一动都让人挑不出错。就在秦珩以为出宫无望时,秦徵给了他一个意...
B格简介风暴般的长枪划破天际,亡灵与狼群追随其后。悠远的钟声与冷冽的死亡如影随形。听到那晚钟之声了么?它在宣告汝之死亡。直白简介一个由魔女,女术士,吸...
大婚之夜,红鸾帐暖,他为了她的姐姐,对她百般奚落,肆意嘲讽,却不想她从容应对,不失锋芒!他本以为娶了只兔子,可以任意拿捏,却不想看走了眼,这兔子强大,竟能扮猪吃老虎!她千方百计就想求一...
1783年,美国忙着独立,孟格菲兄弟忙着载人飞行实验,乾隆正忙着去找第二个夏雨荷,时代的齿轮抛弃了大清,朱晓松来到了大清。朱晓松来大清只办三件事造反!造反!还是特娘的造反!如果您喜欢埋葬大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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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各位,我又回来对美漫下手了(快住手!)今天要来跟大家说一个我的家庭真复杂的故事杰森陶德觉得,要是他年轻的时候算过紫微斗数排过命盘,父母和兄弟宫肯定是一坨难以言说的屎一般的东西,或者是明晃晃的告诉他危险!滚远点!可惜哥谭不兴这玩意儿,所以他玩脱了,字面意义上的死去活来。直到有一天他碰上了另一场跟他有得一拼,某种意义上更惨烈的家庭纷争老子家里再怎么不忍卒睹至少还有阿福的小甜饼呢!你们这都是什么见鬼的家庭啊!果然人世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本文采用亲儿砸二少的设定,将爱桶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