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魅冬更新时间:2024-08-27 03:50:41
肉书屋金牌榜推VIP.10.31完结,当前被收藏数:1734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很多年前,大叔将我捡回来时,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也像阿邵那般,痴傻,不懂得言语。引子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那日我拿着绣品外出去兜售,回来时便瞧到了他,那叠得极高的死人堆中,唯独他还活着。若非他被人堆护得极好,也活不到我路过。谁也不知道阿邵原本叫什么,我捡回他时,他身上有块玉,上头刻了个邵字,故而叫他阿邵。隔壁的喜儿帮我从市集带了些绣线回来,她指着呆坐在旁的阿邵与我说道:秦姐姐,你就算养只猪都比他强,好歹猪肉还值点钱呢,可他却每天只知在那坐着,什么也不干,那么个大男人竟是靠你养着,当真白费了那张漂亮的脸儿。喜儿不喜他,又觉得他与我这未婚女子呆在一起不好,所以很是挑剔。我但笑不语。这儿乡下地方,只有勤劳能干的好儿郎才入得了姑娘们的眼界,像阿邵这种唔,像他这种干不了活的,被挑剔那也是正常的。喜儿与我话了几句家常便走了,她走后,我捻着新买回来的绣线开始做些活计。我素来讨厌刺绣,然,为了生计,再讨厌的,我也会忍。自小到大,我别的本事学得不怎样,倒是那忍字,时时刻刻记在了心上。晚餐时,我做了苦菜汤,配几个红薯。不知为何,阿邵极爱这种苦菜汤。这种汤其实十分苦,即使兑许多水,仍是苦涩不堪,加之我熬汤素来不爱兑太多水,那苦味可想而知。我从前也是不吃苦的人,在这地方落了脚后,入乡随俗,再苦也喝得面不改色。倒是阿邵,一个连猪圈都不曾见过的人,第一次喝这种汤时竟也能面不改色。 一里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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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的人,但有时他却更羡慕他的弟弟——他从不曾像弟弟那样,从母后身上感受到娇宠。 有时他会想,若他晚一年出生,当个弟弟,现在腻在母后身上撒娇的人约莫是他了吧? 他的脑海中忽又想起牙牙学语开始,母后告诫了他数年的话:身为未来的王者,他必须强大。 在外头徘徊了小片刻,年少老成的秦徵最终还是重新迈出步伐,走向他的母后和弟弟。 【2】 即便是被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皇子,秦珩一年到头也无法出宫几次,若私自出宫,被抓住是要受罚的。遗憾的是正当他鬼鬼祟祟正要溜出宫时,被抓了个正着,而抓住他的人正是他的皇兄——太子秦徵。 和秦珩的跳脱相比,秦徵在世人眼中是最守规矩的,一举一动都让人挑不出错。就在秦珩以为出宫无望时,秦徵给了他一个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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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成名士宋时穿越成小官之子后,就过上了这样悠闲的名士生活本文是耽美文,CP桓凌X宋时,小师兄是官配,不喜勿入接到编辑通知,后天8月16号入V,明天15号暂停更新一天攒稿,到时候三更奉上,大家不要急这个漂亮的封面图是鹧鸪less姑娘为我做的,在这里特别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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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堕胎药,一碗毒燕窝,了结了平王妃苏锦桐又蠢又可笑的一生,她死的那一天,平王携手她的亲妹妹登基为帝后。有幸回到豆蔻之龄,她誓要活出另一番精彩,护至亲,诛仇人,虐渣渣,日子过得不要太忙,世子爷你就不要过来凑热闹了。某男抱紧怀中温软,上天下地,饿了三世,总算如愿以偿,良宵苦短,咱们继续造人大业望着屁股后面跟着的五个小奶包,某女如果您喜欢长嫡风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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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知道结局的人,莫名其妙的闯进鸡飞狗跳的四合院。当故事的主角发生改变,不再付出。女主秦淮如能重新找到自己幸福出路吗?当一大爷有了自己的儿女,还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吗?当许大茂娶不了娄晓娥又会有怎样的人生。四合院的命运交支线,从1960开始改变。如果您喜欢诸天流浪从冒牌傻柱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